欢迎来到旬阳律师网!

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您所在的位置: 旬阳律师网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

律师介绍

陈睿律师 陈睿律师,现为陕西省律师协会律师事业发展委员会副秘书长,安康市律师代表,律师协会理事。20年以上法务工作实践经验,长期担任多家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刑事辩护,在民商事法律领域也积累了丰富的诉讼与实站经验,办理...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陈睿律师

手机号码:17309156966

执业证号:16109200410756179

执业律所: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陕西安康市旬阳县城关镇

民事诉讼

什么是连带责任?有哪些规定?

连带责任是民法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指当多个责任人对同一债务或义务承担责任时,权利人可以向任何一个责任人要求全部或部分清偿,而被要求的责任人不能以存在其他责任人而拒绝承担全部责任。 连带责任的主要特征 1. **责任主体的多数性**: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责任人 2. **责任标的的同一性**:多个责任人对同一债务或义务负责 3. **责任承担的连带性**:权利人可以选择向任何一个责任人主张权利 4. **内部追偿性**:承担了全部责任的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的主要表现形式 1. 共同侵权行为 根据《民法典》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 合伙债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3. 保证担保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4. 共同债务 如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借款等情形下,债务人需承担连带责任。 5. 委托代理中的连带责任 包括: -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 - 无权代理行为经被代理人追认后 - 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

6. 产品质量责任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7. 共同危险行为 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制度的设立旨在更好地保护权利人的利益,确保其能够及时获得充分的赔偿,同时也促使责任人之间相互监督,减少损害的发生。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7309156966

联系地址:陕西安康市旬阳县城关镇

Copyright ©2019 www.xunyang0915.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